獎助學金代號:373 | 獎助學金名稱: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|
學生申請日期:2016/09/15~2016/10/22 | 預計名額:不限 |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| |
申請辦法下載: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辦法 | 申請書下載: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書 |
申請說明:檢附相關資料於申請截止日10/22前送交生輔組 | |
說明網址:www.lmcf.org.tw | |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碩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博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 | 獎助對象:身心障礙學生。低收入戶學生。軍人子女。榮民子女。東南亞等國僑生。 |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70分(含)以上。 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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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限制條件: ◎延修生不可申請 ◎1.全校軍榮眷子女及國軍遺眷、身心障礙學生、低收入戶子女、泰越柬寮緬等國僑生 2.大學部需已修過憲法或立國精神相關課程(如法治或憲政)軍榮眷80分以上 身心障礙生75分、低收學生75分、僑生70分以上、研究生則免有修者請附成績 3.軍榮(遺)民每校研究生1名、大學生1名 4.各種身份請準備相關身份證明影印本1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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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獎助金額:大學部10000~10000元 碩士班15000~15000元 博士班15000~15000元 |
應繳證件或附件: 填寫列印資料表-學校存檔(按:我要申請) 以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為準繳回學務處承辦人 軍榮眷子女身份證明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 低收入戶證明(依申請項目檢附) 前學年成績證明 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 僑生證明 |
若有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承辦人王緯堯 聯絡電話:2310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