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| 105學年度上學期 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登入系統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373 獎助學金名稱: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
學生申請日期:2016/09/15~2016/10/22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
申請辦法下載: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申請書
申請說明:檢附相關資料於申請截止日10/22前送交生輔組
說明網址:www.lmcf.org.tw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碩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博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 獎助對象:身心障礙學生。低收入戶學生。軍人子女。榮民子女。東南亞等國僑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70分(含)以上。
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延修生不可申請
◎1.全校軍榮眷子女及國軍遺眷、身心障礙學生、低收入戶子女、泰越柬寮緬等國僑生 2.大學部需已修過憲法或立國精神相關課程(如法治或憲政)軍榮眷80分以上 身心障礙生75分、低收學生75分、僑生70分以上、研究生則免有修者請附成績 3.軍榮(遺)民每校研究生1名、大學生1名 4.各種身份請準備相關身份證明影印本1份
給予獎助金額:大學部10000~10000元
碩士班15000~15000元
博士班15000~15000元
應繳證件或附件:
填寫列印資料表-學校存檔(按:我要申請)
以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為準繳回學務處承辦人
軍榮眷子女身份證明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低收入戶證明(依申請項目檢附)
前學年成績證明
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
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
僑生證明
若有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承辦人王緯堯 聯絡電話:23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