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| 105學年度上學期 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登入系統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417 獎助學金名稱: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16/09/23~2016/10/17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教育部/清寒僑生助學金
申請辦法下載: 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申請書
申請說明:申請截止日前備齊相關資料至國際處國際學生交流組辦理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。 獎助對象:僑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每學期的平均皆需達60分(含)以上。
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2分(含)以上。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在職生不可申請
◎延修生不可申請
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
◎二年級以上僑生,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以上,操行成績82分以上
給予獎助金額: 應繳證件或附件:
其他證明文件(參見辦法)
居留證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清寒證明
前學年成績證明
學生銀行或郵局帳簿封面影本
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
若有疑問請洽國際處學生交流組承辦人王育翔 聯絡電話:285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