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| 105學年度下學期 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登入系統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36 獎助學金名稱:僑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17/01/09~2017/03/01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僑務委員會(受理捐贈)
申請辦法下載: 僑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僑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書
申請說明:請於學校公告截止3/1日前備齊相關資料及證明文件至學務處生輔組
說明網址:http://ocs.ocac.net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碩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博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 獎助對象:僑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75分(含)以上。
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在職生不可申請
◎延修生不可申請
◎1.請依公告獎助學金一覽表符合自身條件資格申請。 2.四、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,應另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;倘為清寒家庭子弟,併提供清寒證明。 3.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規定修業年限為準如延畢或研究所1年級僑生均不得申請。 4.領取105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不得申請
給予獎助金額: 應繳證件或附件:
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以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為準繳回學務處承辦人
前學年成績證明
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
居留證或身份證正反面影本
相關證件黏貼單
若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王緯堯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3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