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| 105學年度下學期 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登入系統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55 獎助學金名稱: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17/01/17~2017/03/01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桃園市政府(清寒)
申請辦法下載: 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桃園市小康計畫仁愛獎助學金申請書
申請說明:請備齊相關資料於3月1 日前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
說明網址:http://www.cwjh.tyc.edu.tw/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。 獎助對象:低收入戶學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60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獎學金70分以上,助學金60分以上]
前學期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無記小過以上記錄,不含功過相抵]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在職生不可申請
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
◎限設籍桃園縣6個月以上
◎二、申請資格: (一)設籍本市6個月以上(105年9月1日前設籍桃園市,由學校審核認定之)各區公所列冊登記低收入戶之子女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(不含研究所)、高中職及就讀本市各國中小學生。(低收入戶證明有效期限須超過106年3月31日) (二)在校期間無記小過(含)以上紀錄者(不含功過相抵)。 (三)未享有公費待遇。
給予獎助金額:每人6000~8000元
應繳證件或附件:
以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為準繳回學務處承辦人
最近3個月內戶籍謄本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低收入戶證明(依申請項目檢附)
上學期成績證明
申請書本人簽名蓋章
若有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承辦人王緯堯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轉23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