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助學金代號:417 | 獎助學金名稱: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 |
學生申請日期:2018/10/08~2018/10/19 | 預計名額:不限 |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教育部/清寒僑生助學金 | |
申請辦法下載: 申請辦法 | 申請書下載: 申請書 |
申請說明: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僑生,不包括研究生、延修生。 | |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。 | 獎助對象:僑生。 |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60分(含)以上。 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5分(含)以上。[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] 東海大學等第制相關規定以及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請點此開啟教務處網站查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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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限制條件: ◎延修生不可申請 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 ◎1.以未領有教育部清寒助學金或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 2.就讀一年級需附上一學期成績單,就讀二年級以上者,需附上一學年成績單,其總學業成績平均需及格。 3.家境清寒(1)依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清寒證明或海外財力證明。必要時,得由學校逕函請僑務委員會查證。(2)僑生在臺生活情形。 *申請人請攜帶申請之文件,於申請期限內交到國際處學生交流組辦公室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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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予獎助金額: | 應繳證件或附件: 其他證明文件(參見辦法) 居留證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 清寒證明 前學年成績證明 學生銀行或郵局帳簿封面影本 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 |
若有疑問請洽國際處學生交流組承辦人陳頌榮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850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