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

Scholarship Details

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417 獎助學金名稱:教育部清寒僑生助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18/10/08~2018/10/19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教育部/清寒僑生助學金
申請辦法下載: 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申請書
申請說明: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來台就學之僑生,不包括研究生、延修生。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。 獎助對象:僑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60分(含)以上。
前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5分(含)以上。[未受申誡以上之懲處]

東海大學等第制相關規定以及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請點此開啟教務處網站查詢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延修生不可申請
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
◎1.以未領有教育部清寒助學金或本校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。 2.就讀一年級需附上一學期成績單,就讀二年級以上者,需附上一學年成績單,其總學業成績平均需及格。 3.家境清寒(1)依僑生所提供正式之清寒證明或海外財力證明。必要時,得由學校逕函請僑務委員會查證。(2)僑生在臺生活情形。 *申請人請攜帶申請之文件,於申請期限內交到國際處學生交流組辦公室,逾期恕不受理。
給予獎助金額: 應繳證件或附件:
其他證明文件(參見辦法)
居留證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清寒證明
前學年成績證明
學生銀行或郵局帳簿封面影本
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
若有疑問請洽國際處學生交流組承辦人陳頌榮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85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