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

Scholarship Details

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72 獎助學金名稱:屏東縣清寒及優秀學生獎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18/03/05~2018/03/20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屏東縣政府
申請辦法下載: 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申請書
申請說明:備妥資料並於學校申請截止日3月20日前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碩士班2年級(含)以上。 獎助對象:低收入戶學生。家遭變故。中低收入戶學生。
成績條件: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大學部80分,研究所85分]
前學期操行成績平均分數需85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無記過以上記錄]
前學期體育成績平均分數需70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身心障礙生及免修體育課者免修]

東海大學等第制相關規定以及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請點此開啟教務處網站查詢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在職生不可申請
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
◎限設籍屏東縣6個月以上
◎1.清寒獎學金:需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(不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)。或一年內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,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者。 2.優秀學生獎學金:請參見申請辦法,詳閱限制條件。 3.其他所需資料請參見申請辦法。
給予獎助金額:大學部5000~5000元
碩士班6000~6000元
博士班6000~6000元
應繳證件或附件:
填寫列印資料表-學校存檔(按:我要申請)
家庭遭遇變故生活困難請導師出具證明
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上學期成績證明
該單位提供之申請書(於辦法右上方下載)
低收入或中低收入證明
若有疑問請洽學生事務處承辦人王緯堯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31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