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
Scholarship Details

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獎助學金詳細辦法

凡申請者除須下載以下的「申請書」填寫外(無申請書者免附),須 登入學生資訊系統 點選「我要申請」填寫個人資料並列印「申請獎助學金資料表」,與其他應繳證件一併繳交,以完成申請程序。
獎助學金代號:58 獎助學金名稱:苗栗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
學生申請日期:2024/08/29~2024/09/20 預計名額:不限
獎助學金提供單位:苗栗縣政府
申請辦法下載: 申請辦法 申請書下載: 申請書
申請說明:備妥資料並於學校申請截止日9月20日前至學務處生輔組辦理
獎助學門:日間學士班1年級(含)以上。 獎助對象:低收入戶學生。家庭遇重大變故。
成績條件: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需80分(含)以上。每科都要及格。[一般生80分以上,原住民及新住民75分以上,每科均及格]
前學期體育成績平均分數需70分(含)以上。[未修習者免附]

東海大學等第制相關規定以及等第制與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請點此開啟教務處網站查詢
其他限制條件:
◎在職生不可申請
◎被記過者不可申請
◎限設籍苗栗縣6個月以上
◎1.本辦法所稱清寒係指有下列情形之一: 一、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、 中低收入戶 或特殊境遇家庭 ,並有書面證明者。 二、家庭遭遇變故,致生活陷於困難,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。 三、其他家境清寒經班導師認定並由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。 2.申請書本人、家長及導師皆須簽名蓋章
給予獎助金額:每人8000~8000元
應繳證件或附件:
填寫列印資料表-學校存檔(按:我要申請)
家庭遭遇變故生活困難請導師出具證明
以學校公告申請截止日為準繳回學務處承辦人
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(蓋註冊章)
上學期成績證明
申請書本人簽名蓋章
戶口名簿影本(由申請人加蓋私章)
導師證明
低收入戶證明
若有疑問請洽生活輔導組承辦人孫郁翔 聯絡電話:04-23590121分機23105